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吴江的一家小超市因为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假货,被商标所有权人以侵犯商标权为由起诉,小超市业主为逃避责任,竟然采取了藏起营业执照、毁掉门牌号码等方法百般抵赖,可谓丑态百出。
“六神”是日化行业的一个知名品牌,花露水、沐浴露等产品有着较广的市场知晓度。今年4月,该商标的所有权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将吴江的三十多家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超市或者直接经营者承担侵犯商标权的民事责任。为此,原告提供了其委托取证的公证文书,详细记载了到超市取证的经过:2015年12月2日10时14分,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公证员周某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陈某等人来到位于松陵镇某小区933号的“好家旺超市”,陈某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标有“六神”字样的沐浴露一瓶,并当场取得7012652的收款收据一张。陈某对超市外观和购买的沐浴露拍照,购买的物品由公证人员粘贴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封条后连同上述票据一起带回公证处保管。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好家旺超市的实际经营者丁某提出了异议,认为原告取证的好家旺烟杂店并非由其经营,并提交了其所经营的“好家旺烟杂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该许可证载明经营场所为该小区的477号,并非公证书上所载的993号。并且还提供了与公证书中所附的编号为7012652的收款收据一致的另一联收款收据,但其称是向另一家名为家家旺超市的老板处要来的,家家旺超市与其相隔有一百多米。
为查明事实,法官在休庭后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好家旺超市门头已经翻新,门头外挂的是家家旺超市,但是细心的法官发现在超市玻璃门上仍可见好家旺三字。进入超市后,店员声称老板不在,法官要求店员出示营业执照,店员声称营业执照因为办理入学手续被老板带走。经询问店员,该超市老板确为丁某,店内还挂着丁某出庭时出示的好家旺烟杂店烟草经营许可证,上面显示的地址是477号。法官在核对门牌号时,只发现南门口有一个长方形的印记,却没了门牌号牌。但是根据旁边的房屋出租号门牌以及隔壁店家的证言等证据,可认定该超市对应的门牌就是993号。由此法官认定,家家旺超市和好家旺超市实为一家店,实际经营者就是丁某。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被告无言可辩,承认了销售假货的事实,并当庭与原告达成了和解协议。
法官提醒:关于公证书的效力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被告可以对公证书的内容提出质疑,但是不能采用虚假陈述扰乱审判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切忌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虚假陈述并不碍事。法院会根据当事人出据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虚假陈述不仅得不到支持,还有可能因为妨害诉讼而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